小孩不是我的,可以不養嗎?【家事法律E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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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2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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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協弈法律事務所

大家好
我是蘇奕全律師
今天來跟大家聊聊一個
實務上常見 常發生
常用 常打
而且頻繁出現的案件
尤其是現在我國實務上
目前目前蠻容易發生的案例事實
也就是說所謂的
婚生否認之訴
也就是所謂的
我發現我的小孩
原來不是我的小孩
我的小孩的基因跟DNA
跟我不一樣
所產生的這些爭議跟糾紛
應該怎麼處理
那就先跟大家講一下
在法律上有標準答案
這一題確實在法律上
有明確的標準答案
答案各位可以去翻一下
我國的民法
就大概1061到1063條裡面的規定
那當然了現在有家事事件法
但他條文的規定跟內容
目前來說
目前是一致的
也就是說
正常的情況上來說
只要你有合法存在的婚姻關係
先跟大家講一下
你有合法存在的婚姻關係的情況
你生的小孩
你配偶生的小孩
你們婚姻關係中所生的小孩
都推定是你們的小孩
是你們的婚生子女
講了這麼多很多人就想說
律師 這不是廢話嗎?
沒有錯 確實是
所以他法條他要寫得這麼清楚
因為你在婚姻關係中
你是不是小孩一定是你的呢?
一定這麼肯定嗎?
事實上是如此嗎?
可能不一定吧
那這時候你們大家會不會心裡想說
很多腦補的問題啊
對不對?
尤其很多年輕的孩子
是不是就想著很多很多
一些怎麼樣
瑟瑟的 不當的
讓人興奮衝動的
某些劇情片裡面的內容
是不是開始浮現出這些東西?
先跟大家講一下
確實就是有可能發生
你們想像的情況
而這些發生這樣情況的時候
你就會知道
怎麼樣
這些小孩確實可能
跟你就沒有事實上的血緣關係
但他在”法律上”會被推定
跟你有事實上的血緣關係
就是這麼簡單
那這時候如果你要
怎麼樣
推翻這種狀況
你要否認這種狀況的時候
就按照剛剛所說的
要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那這個地方有什麼
知悉起兩年
小孩成年兩年等等之類的
這個規定
各該法條上都有寫
但這邊跟大家講
就是一定要趕快提
要不然
只要時效超過的情況底下
就算那個小孩不是你的
法律上就強迫你
要承認這樣的事實
也就是說婚生推定的效力
原則上各立法者
各國都一樣
立法者或是說法院
或者是說這個制度設計本身
都是怎麼樣?
希望這個小孩
是受到婚姻制度所保障的情況
那他會盡可能讓這個婚生否認之訴
提起的要件
提起的程度
提起的時間
跟提起的門檻
相對要提高
也就是說
真的是要你要能舉證上很充足
你要能完全的確定
你要能確保這個小孩
真的跟你無關的情況底下
讓你提
法院會判準你
讓小孩跟你是切斷這個
法律上所謂的婚生推定的關係
各位就會想說
奇怪 這個又有什麼關係
這好像你是不是你生的小孩
或跟你有沒有血緣關係
有什麼關聯
為什麼會產生這麼大的差異?
因為你跟小孩
有這一種法律上的所謂的生父生母
有所謂的父子母子關係的時候
你對他會有後續衍生產生的
各種權利義務關係
尤其最明顯最直接
或大家最在意的情況
就是這個小孩未成年的時候
他的法定監護人是誰
他的撫養權利人是誰
誰要負擔撫養義務
這個東西都會完全取決
你跟他有沒有這個身份而產生
講這麼多各位有了解嗎?
這個制度本身是保障誰?
未成年子女
這個制度本身是保障誰?
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跟你們爸爸媽媽一點關係都沒有
所以這個制度本身
在不保障成年人的情況底下
會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作為最終的考量
所以當然會怎麼樣
讓你儘量不要提
讓你儘量不好提
希望你最好不要提
真的不幸要走到這一步的時候
那怎麼樣?
我們會在認定上
我們也會在解釋上
我們也會在實務操作上
盡可能讓小孩可以受到婚姻制度的保障
如此而已
那這個條文裡面的規定內容
就是以這樣的結構
跟這樣的立法意旨出發
所以你就會發現
你們的婚姻好不好
你們的感情好不好
你們的性生活和不和諧
你們的生育能力正不正常
你們的家庭有沒有辦法養小孩
你們的資源系統夠不夠完善
這對法院來講我們都不管
我們也都不在乎
我們只要確保一件事情
就是檯面上這個小孩
跟你有關係
跟你有關係的小孩你就要養
就是這麼簡單
重點就是如果可以讓這個小孩
一開始就受到婚姻制度保障的話
那原則上立法者 法院
這些原始設計的初衷就是
能用婚姻制度保障的
就用婚姻制度保障
沒有辦法用婚姻制度保障的
才要例外用其他的制度保障
從頭到尾都是為了
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出發跟保護
就是這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