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未來交給誰?不是看誰的愛比較多,真正的關鍵在於......【家事法律Ep.18】

圖片來源:協弈法律事務所

 

 

大家好
我是蘇奕全律師
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家事案件裡面通常來說
離婚 爭小孩 搶遺產
大概就是這三個區別跟大類


那當然我們會覺得
很多時候重點一定是算帳
但很多時候
有些人他們在意的
是搶小孩這個部分
以前叫監護權
現在叫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
就會發現其實換湯不換藥啦
意思差不多

那我們這個地方
通常這裡大家聽完之後
一定都會聽到坊間有個傳說
什麼先搶先贏啦
小孩先抱到身邊啦
只要小孩跟自己久了之後
法院就會判給他啦
先跟大家講一下現在這一招
不見得能用
不見得能用
但他還是確實蠻好用
因為這個東西有點怎麼樣
像擄人勒贖
挾持一個保護傘
這個東西其實不要講在現代
古代的話就怎麼樣
挾天子以令諸侯
這種招數其實大家都會用


在法條上的規定呢
監護權的爭議
或現在我們講說
未成年子女權利行使義務負擔等等之類的
在我國民法的1055之1條
我們帶大家來看一下好了
民法1055之1條
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
因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衡酌
然後底下各項款
你就會發現落落長一堆
但總而言之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怎麼樣
就是法院在判
你親權給哪一方
或是誰是主要照顧者
誰是次要照顧者
這整個的脈絡
就是以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作為不變的宗旨
所以這個時候
怎麼樣
小孩有沒有錢養
小孩給誰養
小孩受什麼教育
小孩的食衣住行育樂
小孩的習慣
小孩的意願
等等等等諸多的因素
法院其實都會考量


這時候就有人問說
法官怎麼會知道這麼多
法官當然不會知道這麼多
通常會搭配什麼東西
會叫社工去家訪
會叫社工去訪查
然後兩邊去問
問完之後
問爸爸媽媽這邊
爸爸的爸爸
爸爸的媽媽
爸爸的兄弟姐妹
爸爸的親朋好友
媽媽這邊
媽媽的媽媽
媽媽的爸爸
媽媽的親朋好友
媽媽的兄弟姐妹
媽媽這一邊的人際圈
兩邊都問完


這個之前有跟大家分享過
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
結婚是兩個家族的事
結婚生小孩是兩個人際圈
我們是可以講說是兩個宗族的事
這個其實每個層級跟範圍
都會不太一樣
那每個需要處理的人際關係的
複雜程度也會不太一樣
困難度也會不太一樣
所以如果你覺得你自己沒有能力
就談戀愛就好
同居就好
不要結婚
永遠記得需要跟適合
會比想要跟感覺重要的多


這個是我們法律人 律師
或是司法從業人員
給大家的一個良心的建議啦
當然你要不聽這個建議其實也沒關係
反正真的不行就走到法院
我們會來給你們強力的建議
尤其是法官
不遵從都不行


好 所以法官按照這個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的衡酌標準之後呢
你就會聽到有些坊間
有些律師會開始跟你們侃侃而談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啦
友善父母啦
幼兒從母啦
等等這些派生的子原則啦
不管怎麼樣
他們的源頭
就是什麼樣的情況對小孩最好
我這個判決就會怎麼下
我這個裁定就會怎麼下
就是這麼簡單


那當然下完之後呢
通常來說
如果是共同監護的情況
或是說你是單獨監護也一樣
就會有一個主要照顧者
跟有一個次要照顧者
就是原則上可能
都是一般就是一到五
這個主要照顧者照顧
六日的時候次要照顧者
有個探視權
帶他出去玩兩天過一夜
然後會在所謂的農曆過年
然後呢寒暑假
這一種對小孩而言
比較重要的節日跟假日
雙方這個地方可以再做調整
如果沒有辦法達成共識的情況底下
就輪流
今年開始算
明年開始算
今年主要照顧者
次年主要照顧者
就是這樣子
換來換去就是這樣子而已


所以其實這種案件
在法院是有SOP跟KPI的
而最後就會變成用法律的力量
強行介入小孩的生活
還有你們彼此的生活


然後你終究會發現一件事情
結婚之後你去體會到
從怎麼樣
付出所有到一無所有
然後從接受所有到包容所有
這個就是一些經典裡面講的
愛 就是忍耐與包容


而愛本身是什麼東西呢
沒有人知道
但只要你具備了忍耐與包容
你就有愛


法院也許最後教導
每個離婚的父母跟小孩
就是這樣子
無私的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