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弈影音館】如何面對離婚談判(子女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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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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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協弈法律事務所
大家好
我是蘇奕全律師
今天來跟大家稍微聊一下
有點小沉重
但也可能會有小溫馨
然後小驚喜跟小意外的議題
就是在離婚談判中
如果是在要考量小孩立場的時候
你們應該要注意什麼
理解什麼
經歷什麼
還有最後割捨什麼
放棄什麼
最後才能圓滿什麼
那這個時候就會有很多人問說
奇怪
離婚不就是兩個人的事情嗎?
這個有沒有小孩
關聯有這麼大嗎?
先跟各位說
當然有差
首先小孩跟你是獨立的個體
完全是不同的生命
在舊有的觀念
會認為小孩是父母的附庸
或是所謂的商品
或是所謂的勞動力延伸
或是養兒防老的工具與貨幣
這些舊時代的觀念
請各位這裡先不要在這裡討論
當然了
如果你心中還是這樣想的話
我們也只能尊重
其次
小孩在離婚中
為什麼會被成為一個需要考慮的因素
原因無他
就是因為在離婚
就會進入所謂的監護權
現在叫做
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行使與負擔
他名詞比較拗口
但在以前就叫監護權啦
然後再來
才是進入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制
也就是在法律上
離婚、小孩、財產
是一條龍
是包套的
他必須要一起處理
那如果你們沒有小孩
當然以下就不用看
以下的內容都是給有小孩的人看的
小孩又可以分男生跟女生
然後有人就會講
律師,你講廢話
先跟大家講這有差
等一下會跟各位說為什麼
而且差在哪裡
第二點
小孩成年未成年
然後他會講說
律師,這不也廢話嗎?
也跟大家講
這在法律上有規定
他還是有差
然後再來是小孩
有沒有自主意識
有沒有開始上學
都會成為在每個階段離婚談判中
不同的考量因素
聽到這邊一定會有人想說
那不就是小朋友而已嘛
不就是算數123
然後到
不會到無限呐
到10個大概就是你人生的巔峰了
如果你有這麼厲害的情況底下
但一般來講不可能的
是你的阿公輩
祖先輩
再往上的輩份的
才有辦法做這種事情
因為他們年輕
沒有這麼多誘惑
沒有這麼多外在的需求
沒有這麼多聲色犬馬
所以他們一到晚上
一到夜深人靜
一到沒有人的時候
就會專注在繁衍生命的這件事情上
我們現在當然可能不太需要了
或者是我們現在會害怕
我們繁衍出來的生命
如果我們不能好好的保護教養他
是不是之後就會被這個生命拖累呢?
大家會有這樣的想法嘛
這是反映時下年輕人的心聲
回到剛剛講的
小孩是男生女生
在傳統家庭有差別
通常生男生
男方這邊的家人親屬
會想要爭取監護權
通常要生女生的時候呢
爸爸這邊會對女兒比較放不下
這是實務上的一個多數情況
這時候就會有人說
律師你怎麼這麼篤定?
不為什麼
因為這是我的經驗
案件辦到後來就是這個樣子
所以男生女生的差別
會影響究竟是男方還是女方
爭取監護權的意願高低
這是其一
其二是年齡
小孩未成年的時候
通常來說媽媽會比較放不下心
但爸爸有時候都是可有可無
這時候就有人講
律師你怎麼又知道了
一樣不為什麼
這也是經驗
而在小孩開始成年之後
通常會是爸爸比較沒有辦法割捨小孩
而媽媽這時候通常會比較毅然決然的決斷
說我要開啟我的第二段婚姻
我要開始我的第二段人生
我要開始我的不同生活
就對小孩的感情沒有這麼粘著
這剛剛的推論
都是來自於成千上百的經驗
這個東西講白一點
他可能沒有邏輯
他可能沒有什麼理論依據
他可能也沒有什麼高深的
背後的一些原理原則
但他就是一個數量上比較出來的情況
再來小孩有沒有比較早熟
有自主意識
通常是看學齡前後
有沒有開始上學
如果小孩開始就學
有穩定的作息
然後有自主意識
有自己的生活圈
有自己的朋友的情況底下
這時候小孩其實也很精明啦
他到底想跟爸爸
跟想跟媽媽
非常的淺顯易懂
就是誰能提供他生活資源
他就會跟誰
也就是小孩長大之後
就會認清一個傳統的定律
有奶就是娘
有錢就喊爹
這個東西萬古不變
沒有辦法
那這時候如果你是經濟強勢的一方
你不想要小孩
不好意思
你可能甩不掉
如果你是經濟弱勢的一方
你想爭取小孩
不好意思
小孩可能不想跟你
這就是比較殘忍現實的一面
林林總總分析完之後
各位就可以知道
小孩在離婚的談判上
當然有它的重要性
除了他法律上的地位的因素之外
還有各位父母
然後父母的父母
也就是阿公、阿媽、外公外婆
對這個小孩他們心中的情感
依戀還有黏著度
強弱有別
親疏有別
時間長短有別
用情深淺有別
這些東西都不是法律可以衡量的
那如果你們談得攏
兩個人談得攏
兩家人談得攏
兩族人談得攏
沒有問題
都可以
但如果小孩跟你們說
我不想要遵照你們的配合
那怎麼辦?
還是沒有辦法解決這樣的糾紛
這就是跟大家前面提到的重點
這個事情要談
一定會變成從可能父輩
可能從子輩
可能從自己這一輩開始
一族人一代人
他要談的時候
一定是整族的人
兩族的人一起談好這個問題
所以各位就知道
這其實是在整個離婚談判中
工程最浩大的地方
因為錢要談
因為情要談
因為人要談
因為如何養要談
因為如何教要談
分隔兩地要談
同住一起要談
他會是談的是以後的共同生活
而不是針對小孩的個體而已
這個是我們彙集成千上百的經驗之後
跟大家說過的一個經驗報告
講到這邊
我們可以知道一件事情
小孩在談判的過程中
尤其離婚談判的過程中
列居非常非常重要關鍵的地位
而諸多談不攏的關鍵
也都是在小孩的部分談不攏
所以後面全部破局
也就是目前實務多數的情況
會先處理離婚會先處理財產
但很難處理小孩就是這個原因
因為這個地方牽扯的層面太多
而且不是法律所能干涉
而且也不是法律所能處理的部分
那最後就是要提醒大家
如果你們以後不幸
遇到這樣的情況的時候
先記得一件事情
小孩就是先綁來自己身邊
拐來自己身邊
抱來自己身邊
親手接觸到自己的孩子
掌握自己的孩子
關愛自己的孩子
這樣子在談判的過程中
你可以在一開始的時候
踩穩腳跟
立足先機
然後有足夠籌碼跟他談判
不管你是要他的監護權
不管你是要跟他要小孩的撫養費
還是不管你是要小孩的感情
人跟人的重點就在連接
一定要在這個時間點好好的跟人連接
你才會知道
家庭的可貴
親人的重要
還有愛情的虛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