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才遇到兵?養生、健身或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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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律師這個職業本質上就是屬於高風險的行業,但是多數人總是認為律師的人身安全應該不至於顧慮,畢竟正常人認為與律師有所牽連通常都不會是好事,只是近日的新聞卻凸顯出即使是律師,也仍然會有安全上的顧慮。

 

譴責暴力應該是普世的價值,奠基於理性思考的現代社會,一般人多希望即便產生糾紛也應該用說理、辯論的和平方式處理,至多利用司法審判的途徑解決,所以每當發生暴力事件,總是不乏出現打人就不對的言論;只是在這個理所當然的價值背後,是否存在著另一個隱藏的情況,就是有些人除了使用最基本的肢體語言做表達外,根本沒有其他表達的方式或管道?

 

本人自幼對武學即有所接觸,就自身體驗是每一個練武者都會被要求要具備武德,其中的內涵應該都有不能憑藉所習武藝去欺凌他人,練武應該首重防身,至於養生與否就看個人的造化與興趣了;只是少有人(練武的人在我國已經是相對少數)去思考,何以不能利用所習武藝去達到自己所想要的目的?

 

這個沒有答案的問題總是會在我看到暴力新聞的時候浮現,譴責暴力的同時是否應該再去探究暴力發生的原因?想著想著的同時,我很慶幸自己仍有一技傍身,起碼在遇到突發肢體衝突的狀況,我應該能夠全身而退然後平安回家,畢竟在法律以外,我們都是肉體凡胎,可以的話與其當個有理由的被害者,不如做個平安的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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