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嘛幫對方想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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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不少已結案的案子,會有可愛但是無奈的委託人常常會說:律師,我這樣對他會不會太殘忍自己常常在突然回神過來後,淡淡的說:現在已經在訴訟程序了,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如果你真的不想辦,在訴訟程序可以的範圍裡,我也會告訴你,現在先不用設想這麼多。

 

官司與對打的共通點應該都是想辦法攻擊與傷害對方,在這樣的遊戲之中是不容許遲疑與退縮的,除非不上場,不然正確、健康與尊敬的心態必然就是至死方休,全力以赴,否則不僅對不起自己,也對不起對方。

 

我們當然會揣摩對方的思維想法,模擬所有可能的方式,然後預先準備相對應的策略與攻防,在這樣的模式之下,取勝才是目標,這當然與雙贏共生等的崇高目標理想完全相違,只是這也會是無法取法乎上的下策。

 

社會的現實往往會出現在每一個極端的案例上,忠心耿耿遭受背叛,信心滿滿發生意外,然後邪惡往往都會戰勝善良,把純真的靈魂汙染,讓崇高的理念墮落,可以說是人性使然,但也可以說是環境的不得不然。

 

從心出發的根本改變曠日廢時,起碼在人類的歷史中我們進步的幅度相當有限,所以直接規範與約束行為的模式行之有年,法律也不外就是這樣規制的一部分而已,只是自私貪婪的天性與嚮往自由的取向,終會讓多數人嘗試法律邊緣,如果有機可乘之時。

 

所以自己不挑戰人性、不考驗感情、不靠近誘惑,因為人性還是有機可循,看了多數男生犯下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多數女生承受不了枯燥煩悶繁瑣空虛的壓力,長者們固執不知變通的無奈、幼者們懵懂無知的錯誤,再資質駑鈍也會心生警惕,小心為上。

 

人生的旅途越長就會發現,犯錯改正所需付出的時間與精力就越多,因為習性與習慣會產生趨勢,這應該就是所謂的業力吧!然後講的比較直接與難聽的,容易被騙的人才會被騙,容易受傷的人才會被傷,所有的問題終究都與自己有關,只是能不能承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