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兩難,不如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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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終結了一件,起因算是商業糾紛,但是到後來變成刑事案件的案子即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32132號不起訴處分書,其實這樣的案子在實務上常常發生,對我們來說也是司空見慣,只是自己看到這樣的案件,往往都會發現人對錢的看重,往往超過既有的人際關係,更悲慘的是其實爭議的金額很小。


然後我們也會知道,很多案件雖然旁人看起來無謂也無聊,但是當事人受限自己的思維、邏輯、習慣與認知的時候,就理所當然的會走上訴訟的道路,通常律師都會在案件發生前先給予分析、建議與評估,但是會孤注一擲的毅然開打,當然都會是當事人的意志,無庸置疑。


這也讓我們知道,一般人其實都是希望全贏,都希望周遭人依照他的意思走,而多數人這樣思維的時候,紛爭自然不會結束,當然這對我們而言未嘗不是壞事,但是對多數人而言當然不是好事,只是很少人能在當下的困境裡,放過自己也放過他人,然而開闊的想就會發現,與其憋著生悶氣,不如風風火火的吵一架吧!


鄉愿與偽善一直是自己周遭所見的邪惡一環,只是多數人還是不習慣衝突,容易為了他人著想而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然就是只敢在網路的世界或是他人的背後抹黑中傷,然而意圖不外也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身處在這樣噁心汙穢的人世,偶爾大聲斥責與直接反駁,雖然未必會有什麼直接的效果,但是起碼當下可以紓壓,如果看到對方窘迫與尷尬的樣子,也蠻療癒的。


自己也已經過了會反思人是為什麼逐漸變壞的年紀,推究每一個原因然後理解、認同與尋求平衡點,雖然是最圓滿的做法,當然也會是最費時費力也最沒效率的做法,我們會將最良善的方案提供給最良善的委託人,而讓包藏禍心與貪心自私的相對人等受到相對等的待遇,起碼在進入法院的時候。


簡單的說,法院解決不了的糾紛,也會因為訴訟告一段落而有變化,至於要怎麼在變化之後因應,當然取決於每個人的智慧,只是智慧的奧妙之處在於,秉性良善者往往會引發相對應的奇蹟,而心性奸佞者也不會遂其所願,冥冥之中的定數與算計,終會回歸初始初衷,只是人世的鐵則就是,只有前進,沒有後退,善惡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