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進忙出,局裡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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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工作,雖然主要是開庭與寫狀,但是有很多的工作,其實不單單是在辦公室或法院裡可以完成,而其中就算是在室內可以完成的工作,包含開會面談、當事人間的和解調解、見證簽約等,即使是在自己的事務所,但是這些一般人認為屬於律師工作的邊邊角角,有時反而才會是重點所在。

 

尤其是第一次見面的當事人,我們都很清楚第一印象的重要性,而且很多委託人都因為是第一次見面能夠信任律師進而委託,而不可諱言的是對我們而言這樣的機會才會是重要與優先的排序,畢竟如果不是按時計費的情況下,新案的受託才會是我們直接的收入來源,至於舊案我們就留意進度並盡可能快速結束。

 

每每聽到有人說:律師一個案子就賺了多少錢之類的言語,尤其是語帶羨慕與嘲諷語調的人,我都不免感到憤慨,每個律師都知道要取得委託人信賴,除了仰賴必備的專業與經驗外,事前的準備,臨場的表現與反應,與委託人種種的協商討論,再再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而說這些話的人,只是單純把我們當成收銀機,只有看到收款的一瞬間,而抹煞、貶低我們的付出與努力。

 

而持這樣的連言論者甚至還不是少數,只是在以前可能還會感到想要解釋的衝動,現在多了一點隨便無所謂的豁達,反正我們的社會多所充斥著這種不把別人當人看的慣性,而只會爭名逐利的汲汲營營,更讓人感到悲哀的是,其所追逐的利益通常都相當渺小,而且都是等同利用剝削與掠奪而來。

 

時至今日我也已經深悉了解這樣的習慣與文化短時間內不太可能變動,而我們只要專注留心在自己想做的事情上為已足,改變別人的想法與說法顯然是現世中錯誤的認知,而真相就是即便說的是實話、真話、心裡話,別人也有不聽、不理、不接受的自由,而且他們沒有義務交代理由。

 

所以回到基本的現實,能講就講,能做就做,珍惜有緣,捨棄無緣,真正困難的似乎還是在自己的心中,如何在爭名逐利的時候穩健踏實,如何在打仗作戰的時候心平氣和,如何在面對攻訐詆毀的時候擷取建言,如何在謊言隱瞞中探求真相,如何在糾紛衝突中保持平靜,這樣的統合訓練,沒有極限與終點,直到不執業或是往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