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弈影音館】發生家暴事件,首先要做的事情是....

圖片來源:協弈法律事務所YOUTUBE頻道

  

大家好
我是蘇奕全律師
以下跟大家之後會慢慢的分享一些
我自己實務上辦案的
一些具體的故事
這些故事
都會有一些法律上的小常識
我會告訴大家
提醒有一些重點
那個重點就是假如以後你或你朋友
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
可以提醒他
好像有律師說過
這個是重點
這個是關鍵
你要記得起來


以下不囉嗦
就跟大家講一下
有關這個家事案件
離婚爭小孩的前端
是什麼東西?
就是家暴
當然是不見得全部都是如此
但這會是一個比較常見跟大宗
然後各位也不要把
家庭暴力想的這麼的侷限
好像就只有物理
或者是說言語辱罵
這種直接性的才算
現在有一些比如說
長期不講話
不溝通
冷暴力
精神虐待
等等等等之類的
這個目前基本上
也慢慢的會開始有些法院
會認為是採納這種情形


那當然啊
你構成家暴
是不是必然就會構成離婚的原因
當然不見得是能等視齊觀
一概而論
可是很多時候
通常家暴有這個事實被法院認定的時候
後面要打離婚官司大概就是一條龍
他大概也沒有什麼懸念
就是可以講白跟骨牌一樣
第一張推倒了後面就會一起推倒


這個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案例其實很單純
其實就是長期有吵架甚至動手的夫妻
今天這一次打架的擂台的場合
就放在哪個地方?
放在他們社區管委會外面大中庭
大家看得到的地方
這種感覺有像什麼東西?
很像那個武打片嘛
在那個地方搭擂台
有沒有
然後有些擂台還舉高高
簽生死狀
然後就會開始在那個地方上演
不管是精武門也好啦
對不對
龍虎門也好啦
對不對
他們就是在公眾
大庭廣眾之下就打起來了
打著打著就怎麼樣
開始頭破血流了嘛
衣服就會越來越少了嘛
一開始從罵人的地方
然後開始變成慘叫嘛
打到後來氣喘吁吁的時候
警察也來啦救護車也來啦
然後他們就各自
有人就上救護車有人去醫院

 

然後在這裡就要提醒大家
怎麼樣
到醫院去的時候
一定要驗傷
一定要驗傷
一定要驗傷
很重要
一定要講超過三遍
一定要驗傷
不然之後你們告進法庭
法官說
你說對方有打你
請你舉證
你這時候兩手一攤
當天就只有我跟他
他就是有打我
然後對方這時候就會微笑的看著你
我沒有打他
他沒有證據
基本上你就完蛋了


所以到醫院的第一件事情
重複再強調一定要驗傷
不管你的傷有多小一定要驗
從剛剛到現在已經講超過六遍
如果你還是沒有記起來
那我只能祈禱你以後不要遇到
不然你就會變成那一個
被微笑以對的相對人
你沒有證據
然後這時候你以後遇到這樣的事情
你就會從悲慘變成極悲慘
就是這麼容易



然後到醫院驗完傷之後
他們果不其然
兩邊這時候就開始進到法庭
其中一方主要是女生啦
就跟法院講
他攻擊我
我不想要這段婚姻了
我要離婚
因為他攻擊我
男生這時候也主張
我們那天是他先攻擊我
所以這個地方我不想跟他離婚
但我要告他傷害
兩邊就僵持不下


現在有國民法官制度嘛
如果你是法官
遇到這種情形
你會要他們怎麼辦?
其實很簡單
證據拿出來嘛
驗傷單兩個第一局
一比一平手沒問題
女生這時候跟他講
你看你看你看
他高我這麼多
體重重我這麼多
一定是他怎麼樣怎麼樣
所以我才會受傷
傷得比較嚴重什麼什麼之類的
因為女生有一個傷是傷到背後
他主張是男生用力推他
他跌倒的時候撞到
背後才會有這種撕裂傷跟挫傷


這時候如果你是法官
你會覺得怎麼樣?
講的蠻有道理的
因為確實他們體型有落差
男生確實是比較高壯


然後這時候男生那邊
尤其是男生的律師慢慢拿出
我記得是USB啦
就跟法官講
請法官勘驗一下當場的錄音影帶


律師一定會知道這種東西
當時你們打架的時候
有沒有人幫你錄音錄影呢
管委會那個地方有沒有錄音錄影呢
鄰居有沒有錄音錄影呢
都跟你們說在公開場合打架了
你們又在那邊殺豬式的喊叫
全社區都知道你們在打架了
為什麼不會幫你們錄音錄影呢
對不對
一定會做這種事情


這時候就會有人說
我不相信
台灣的民眾是很善良的
大家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先跟大家講
如果你是這樣想的情況底下
就代表你不是台灣的民眾
台灣的民眾最愛血流成河
然後吃瓜站第一排
跟鄉民遇到的東西一樣
大家不敢打都叫別人打
大家不敢罵都叫別人罵
都是這種心態啦
而且錄完這個影之後
你就會看到各個社團就會瘋狂上傳
大家都會知道


不過還是法普一下
跟各位講一下
記得臉要馬掉
姓名要馬掉
不要違反個資法
不然到時候你好瓜吃不成
吃到壞瓜還會烙賽你就麻煩了


我們回到剛剛
從事實的擂台打到法庭的擂台
法官看完錄影帶之後神色一變
眉頭一皺覺得案情不單純
就淡淡的跟女方那邊的律師
還有女方那邊當事人講
你們剛剛講的東西好像跟事實不太一致
有沒有需要去外面回憶一下你的說法


為什麼?
因為提出來的影片
就是發現一件事情
當時當下的那個情況
男生其實沒有什麼動手
然後都是女生不停的辱罵之後
然後瘋狂的攻擊他
最後來預期來一發就是大絕招
往後拉滿的時候發現腳沒有站穩
滑倒之後然後自己摔到背
結論就是這樣子


對方回來的時候
突然就變得溫文爾雅 知書達理
然後明是非識大體進來
我們覺得當天的情況可能情緒比較激動
當時忘了一些細節跟狀況
既然我們都有受傷
那我們是覺得願意跟對方先談談和解
對方如果真的覺得相處起來
這麼的難過跟不堪
我們會希望跟對方好好談一談
然後後來那一件就和解掉了


以上各位有沒有發現
這個故事轉折點在哪裡?
在那個神秘的隨身碟裡面的檔案
對不對?
為什麼會有這麼詳實的證據
其實就是當時就是有人錄到
然後呢管委會那邊地方的證據沒有洗掉
我們發生這件事情的時候
有去跟管委會那邊申請
就是說那個中庭的錄影機的影像要保留


那跟大家講
通常一般錄音影的情況底下
影是可以錄到
會不會錄到聲音就不一定
要看你當時攝錄影機它的容量夠不夠大
還有他們原始的設定怎麼樣
那我們那一件可能剛好確實就是運氣比較好
我們收音收影的那個效果都還不錯
所以很多時候物證的效力會比人證大
這也是進法庭的一個規則
起碼他能比較大幅度的影響法官的心證


故事到現在
各位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
想要在法庭上騙過法官是有難度的
沒有這麼簡單
而法官基本上在看到證據之前
可能會有刻板印象
但在看到證據之後
不會因為你的地位 性別 工作
經歷 智慧 程度 言語狀況
具有產生相當的偏見
法官認定一定就是看事實
就是這麼簡單


所以跟大家講一下
如果以後
你跟你另外一半不幸吵架要怎麼辦?
要錄音
不幸打架要怎麼辦?
要錄音錄影
不幸打群架要怎麼辦?
要請旁邊的人錄音錄影
不幸打進法庭的時候怎麼辦?
要請旁邊有人錄音錄影
然後再請律師
還原當時的情況
這個樣子才能確保你在
人生的擂台
在現實的擂台
還有在法庭的擂台
你都可以大獲全勝


而最後這個擂台我個人覺得是最重要的
因為前面不管打輸打贏
都不能佐證一件事情
就是你是對的
而在法庭打贏
判決書下來
和解筆錄簽完
或案子結束之後
終究可以確定一件事情
我站在公平正義的這一邊
而他是站在另外一邊
我才是對的
他是錯的
而很多時候
進到法庭不就是爭這個東西而已嗎?
而很多時候
很多夫妻到最後在爭的東西
不就是這個而已


但謹記一句話
一旦你在夫妻關係中
進入爭是非對錯輸贏的時候
終究會離婚
就是這麼簡單
因為在家庭跟婚姻中是不講是非對錯的
愛情裡面沒有是非對錯
只有開心跟不開心


記得
開心就在一起
不開心就不要在一起
這個是我辦過成千上百多案件中
一個唯一的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