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這點能耐?

圖片來源:Pxhere

日前結束的一些案件,總是不乏遇到一些,讓人發笑的嘴臉與行徑,只是在時過境遷之後,不免能拿他們來當茶餘飯後的笑話與故事,自娛娛人,讓負面的教材轉化成歡笑的正能量,為枯燥無味的法律日常,增添一些樂趣。


其中幾件就是單純在網路上謾罵別人,而在被告進入地檢署之後,馬上變成卑躬屈膝,甚至拿出各種疾病的證明(當然這是實務上所必須的招式),只是看到這樣的人,不免為他們感到悲哀與同情,也許他們除了網路之外,已經沒有在現實管道發表意見的空間。


這樣的酸民充斥在你我的周遭(也或許我們也是其中一員),在鍵盤上他們肆無忌憚的攻擊、抹黑與中傷別人,然後真的遇到官司,卻又馬上龜縮裝可憐,當然他們都很懂這樣的行為不論在民事或刑事上都不算情節重大,簡而言之就是處理的成本極低。


推究他們的心態在所多有,只是妄自尊大與不把別人當人的觀念是一致的,因為這樣的反人類所以會得罪正常的人類,不過在深入的想,我們是否也會或是曾經如此? 可憐抑或可恨? 可悲抑或可惡? 咎由自取或逼不得已? 這樣的哲學議題其實都會在每個個案中呈現,只是在案件多的時候,我們也只能簡單的回應,要打? 要談?


然後我多數的朋友都能逐漸跳脫出,被這些人刺激的情緒,因為我們知道他們除了浪費自己與別人的生命之外,別無是處,套一句流行的說詞:認真就輸了!


人世的奧妙之處就在於,善惡、好壞、美醜與是非的各種光譜都會存在,然後我們能夠觀察、熟悉與體會,從而選擇自己想要、喜歡或願意的方向(當然這也不外都可能是一種幻覺),然後我們終究會發現,能力、涵養、眼界視野與心境思維才會是每個人差異的所在,而不是形之於外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