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關心,假關心,別有用心,有在意,沒在意,全是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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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看到有關律師本行的新聞,想起之前在選舉玩耍提出政見的時候,就有論及我們高度心理壓力的執業狀況,至於解決的建議也有一併提出,看到總算有人偶然關注這些實際上對產業有幫助,但依舊沒什麼人在意的議題,不禁莞爾感嘆,改變真的很難,比想像中更難


其實公會補助會員健康檢查,與心理師廣泛商談特約合作,提高公會建議收費價格,落實學習律師實際學習的內容,給予指導學習律師的同行實質補貼,這樣賣慘共情的虛弱狀態根本不會出現,成為律師後盾本來就是假議題因為答案很明確,公會本應是我們的後盾,責無旁貸。


姑且不談臺北律師公會被A走9000萬的財務坑洞,以上的具體方式不是不能實行,只是這不是當權得利者所在意,自然沒有人想要花時間討論,一路經過選舉對本行的更深入了解,在無給職的公益大旗下,不是有涉及自己人利益的議題,絕對不會有人發聲,不符合最佳利益。


在針對缺陷不足處爆噴狂幹後,我也有提出相對應的建議,也曾以此公然挑戰當權得利階級,只是在輿論大獲全勝之後,心灰意冷的查察,大家根本不在意環境的轉變,那我們又何必甘冒大不諱去批評攻擊這些讓人生厭卻有利群體的既有生態結構。


也毋庸再討論律師袍這種芝麻蒜皮的小事,秋後算帳也好,被人針對也罷,單挑或團戰我一直攻克蕩平所有的挑戰,讓我更深刻的發現,本行的領域,視野,成就,氣量,都十分狹隘拘束,不是一個能長遠發揮經營的舞臺。


有名有勢,有權有錢的律師們多數根本沒在做本行工作,這種業界心照不宣的秘密,實相是律師本業不外是嫁接串連其他事業的跳板,跟他(她)們口口聲聲說這一行做一輩子的初衷理念完全不同,遑論很多根本不是以此營生,不懂基層民間疾苦,亦是經驗事理之當然。


坊間看我們執業,要嘛問之後要不要從政?要嘛問之後要不要做主持人?或是問怎麼投資?投資什麼標的?認識什麼政商名流?跟什麼有影響力的人有什麼關係?從來沒有思考我們職業的內涵,更遑論了解我們專業之所在,沒有認識,哪來尊重,這才是法感情隔閡之主因。


以前還會多少幫團體或環境維護,不過在諸多板上釘釘,事證明確的個案頻繁出現後,我逐漸體會,要明確表態,切割澄清害群之馬,拐瓜劣棗,更能有效肅清端正本行風氣。


不是我的鍋為什麼要背?個人造業個人擔,不要牽拖團體下水陪葬,連法學博士(們)都不知何以故的自我糟蹋,大家當然不要用以往同舟共濟的良善心態面對處理,而是要強烈清晰的表態,刨下這些專業人品都不合格的爛肉濃瘡,繼續多數人的美好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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