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壞了要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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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又結束了一件有關倉庫物流,保管物品爭議的案件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4215號民事案件,而雙方在法官的曉諭之下達成和解,而很多案件其實在事證明確的情況下,往往只剩下計算的問題,只是應該怎麼算也會是歧異點就是。


民事案件多數都是因為錢的關係所產生,而要不要給,要給多少就會是一般人的粗淺認知,只是我們在經過複雜與仔細的思考後,還是要盡量深入淺出的說給當事人聽,不然委託人是不會明白,遑論信任了。


執業了一陣子,我們往往會發現,真正明理的人其實算是少數,不過多數人在面臨司法程序的時候,也大概會有相對理性的計算,而在回到這樣的命題上,其實大家算的結果也大同小異,只是難免還是有人會提出石破天驚的計算式。


而在很多無法量化的情況,我們的工作不外也是盡量尋求相類似的前案支撐我們的論述與主張,只是檢察官或法官願不願意接受通常也不是我們所能左右,就在這樣的過程之中,也不乏會發現很多當事人會難得的豁然開朗,然後和平收場。


想深入一點就會體會,法院不外也就是一種溝通的環境,只是我們講求證據、條文、涵攝,然後盡量捨離情緒發洩而已,這樣的溝通邏輯其實沒有相當困難,然而對多數人而言也許只是他們不想這麼麻煩而已。


其實法官、檢察官與我們,不外也是希望案件能趕快進行處理,應該沒有人會喜歡案件一直掛在身上的壓力感,除了有些案件確實有委託人特別的要求,以至於期程上會有所增加,正常的情況下,每個執業的法律人還是多少看重效率的。


不過為了還原事實,釐清真相,避免冤枉誤判,司法的性質還是比較偏向縝密、確實、詳細與正確,這當然也造就我們,還有我們的習慣、思考與邏輯,只是熟悉一點以後,我們當然還是可以去蕪存菁,言簡意賅的分享,有用的知識與有趣的故事。